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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(2 / 2)

说说。”说起这个苏棠可不困了,马上认真起来。

“只要了解你太爷的喜好,他老人家喜欢什么你送什么不就完了吗?”

“对哦!”苏棠恍然大悟,昨晚他一直和无头苍蝇一样,找不到一点思路。

“那是,在送礼拍马屁这方面,我一向很行!”

“……”

夏明濯对他们的话题不是很感兴趣。不过陈夕虽然大部分时候不太靠谱,这次说得倒也在理。

他父母得知苏老爷子爱好弄玉,这次便托人收了一个早年流落到国外的玉器,兼具美学价值与历史价值。

他作为晚辈,不好送贵重器物,老人不会收,于是别出心裁地选了双……老年健步鞋。

重在实用性。

那边,陈夕还在喋喋不休。

“我爷爷最喜欢养小宠物,上回他六十大寿,我从宠物市场挑了一杠金鱼送他,他老人家笑得跟朵花似的,别提多高兴了。”

苏棠对陈夕的崇拜深了一分:“后来呢后来呢?!你爷爷应该很宝贝这些金鱼吧。”

陈夕的表情忽然变得很郁闷,像是想到了悲伤的事:“后来被我爷家的猫吃了!”

苏棠:“???”

“……”

夏明濯嘴角抽了抽。

别人送礼你送粮,天才。

虽然有了思路,不过苏棠还是有些纠结,于是放学回家的路上,他向夏明濯求助。

“哥哥,你知道我太爷喜欢什么吗?”

夏明濯回忆了下:“除了收藏玉器,就是……书法。”

苏老爷子早期也是商场叱咤风云的狠人,更是位知名急性子。

讲话快,办事快,退休更快。

四十多岁就退下来了,把集团全权交给了苏云的父亲,苏世运。

退休以后苏老爷子试图通过练书法修身养性,结果不但性子没养静,反倒给书法界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——快书。

不过要说这苏老爷子,是有点艺术造诣的。

独特的行书方式,一通狂草下来,省时省力,高效快捷,又不失风骨。

只是正因为这样的书写习惯,格外费笔,毛笔报废的速度也相当的快。

夏明濯私以为,要是送礼送的是毛笔,也算是对齐寿星需求了。

苏棠忽然同他对视,眼神一亮。

夏明濯挑眉,和他想到一块儿去了?

眼神里除了略有些赞许,甚至还有一丝意外。

夏明濯不禁问:“你也懂书法?”

苏棠的眼睛越来越亮,同样亮起来的,还有他的嘴角:“我可太懂了!书法特别好吃!我最喜欢吃芋泥肉松的书法了!!”

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
夏明濯沉默了一会儿,不太确定:“我猜你想说舒芙蕾?”

“昂!没错!”苏棠兴奋过后,弱弱地仰着头问,“哥哥,书法是什么?”

夏明濯深吸一口气。

他就知道!!

不过,他转念一想苏棠的过往,来历,一切又都顺理成章起来。

一个孤儿,要从哪里接触了解到书法?

是他太想当然了。

夏明濯调整了一下情绪,给他解释:“书法就是用毛笔写字儿。”

“你等等。”说罢又站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上,用手机现场搜出一段书法展示视频。

苏棠看完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了。

夏明濯见他看得眼珠都不转,顺道科普了一下:“市面上毛笔种类很多,兔毫,狼毫,兼毫等等,不同的质地适合不同的书写习惯。”

“哥哥,这个胖大叔用的笔,上面的毛是……?”苏棠戳了戳手机里的视频。

夏明濯满脑袋黑线,纠正他:“什么胖大叔,这是国家书法协会的理事,当代行书大家郭先生,他这只是狼毫笔,黄鼠狼尾巴根部的毛弹性好,适合快速书写。”

苏棠听了一圈儿,有点纳闷:“没有狗毫吗?”

“没有。”夏明濯面无表情道,“狗都是硬茬儿,毛太脆,容易断,做不了。”

“什么??!”苏棠大受打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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